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》正式发布,其中有关废纸的含杂量的描述为“进口废纸中应限制其他夹杂物(包括木废料、废金属、废玻璃、废塑料、废橡胶、废织物、废吸附剂、铝塑纸复合包装、热敏纸、沥青防潮纸、不干胶纸、墙/壁纸、涂蜡纸、浸蜡纸、浸油纸、硅油纸、复写纸等废物)的混入,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纸重量的0.5%。”,由此可知,进口废纸中其他夹杂物的比重确定为0.5%。并确定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。
2017年8月10日,环保部办公厅发布的“关于征求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(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)。《征求意见稿》中关于进口废纸一般夹杂物的控制标准从1.5%调低至0.3%。意见稿发布后,引起了国内外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。
进口废纸含杂量最终确定为0.5%表明中国对禁止洋垃圾的决心没有动摇,中国欢迎分类干净的国外废纸,独具慧眼的企业一定可以看到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依旧存在,环保之上的经济效益不仅是双赢,而且是长久稳定的共赢。
此消息的发出也验证了11月16日国际回收局(BIR)针对此事发布新的消息,之前BIR称中国已正式通知世界贸易组织(WTO)将对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》(GB 16487)一般夹杂物的控制要求进行修订,废纸或纸板中的一般夹杂物标准将调整为0.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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